吉林警察学院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于--2024-11-22 08:56:44 阅读量:

2024年吉林警察学院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现根据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部分,后附本年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一、概述

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领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不断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围绕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时公开基本信息、招生考试、财务及收费、人事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学风建设、学位学科建设、对外交流合作、校园安全等信息,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助推依法治校建设。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学院通过校园网主页及专题栏目、校报、微信、微博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496条,其中校园网主页发布信息61条,专题栏目发布信息228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70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9条,抖音发布18条。《吉林警察学院报》出版8期。

(一)基本信息。校园网站首页设置有警院概况、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招生就业、队伍建设、警院特色、警院文化、学院要闻、部门动态、信息门户、校务公开等栏目,同时还建设有巡察工作、招生就业、吉警在线慕课平台、数字图书馆、自学考试服务、国家网络安全等专题网站,及时公开学院信息。《学院规章制度汇编》于2020年12月印发并汇编,在校园网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学院在校园网“招生就业”专题网站上,主动及时公开了招生章程及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等,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三)财务资产信息。在校园网“校务公开”专栏中公开财务制度,包括学院《财务管理规定》《预算管理办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报销细则》《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在校园网通知通告栏内公布。采购工作在“校务公开”中招采公示专栏发布。学院年度决算、预算相关信息在一级预算单位吉林省公安厅官网政务公开“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学院每年6月在校园网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每年7月向新生发放缴费须知,每年9月在新生报到现场通过摆放展板等方式公示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严格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教育厅及吉林省发改委的文件要求执行。

(四)人事师资信息。校级领导干部情况在校园网首页“现任领导”栏目进行了公开。本年度没有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情况。《吉林警察学院内设机构职能配置、下设科室和人员编制规定(试行)》(吉警院党字〔2024〕6号)以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在“校务公开”中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教学质量信息。《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在学院网站“校务公开”中发布,《学院2023—2024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在撰写中,待教育部本学年度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结束后,及时完成并公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中公开了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等信息。《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信息已在学院招生就业网“就业服务”栏目中公开。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在《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中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院在校园网“校务公开”中公开了学生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包括《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学生奖励规定》《学生申诉办法》《公安英烈和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细则》《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全日制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全日制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全日制学生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

(七)学风建设信息。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风建设机构和相关信息在校园网“校务公开”中进行了公开。

(八)学位、学科信息。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编入《教学规章制度汇编》,在学院“校务公开”中制度公开专栏发布。

(九)应急处置信息。《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编入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在校园网“校务公开”中制度公开专栏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2024年,学院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反馈,指定由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责任部门根据职责具体开展相应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学院无因信息公开工作被举报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院按照省教育厅部署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虽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但是通过不断总结,仍然发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之处,还需进一步配齐配强信息公开人员力量,提高业务能力;持续推进规章制度修订工作;完善校园网中校务公开页面布局。下一步,学院将持续加强交流学习,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布局设计,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群众监督。

                                                              吉林警察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
上一篇:​吉林警察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下一篇:吉林警察学院2024年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