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6日至5月14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吉林警察学院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8月1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向吉林警察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常委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1名院领导担任主任。学院党委坚决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吉林警察学院党委关于十二届省委第六轮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党委常委会8次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起草《整改方案》。分管院领导严守“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督办检查。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方面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
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举措。组织学院各级党组织学习《论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国教育大会、弘扬教育家精神学习材料汇编》等学习材料,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在《吉林警察学院报》开设专栏,刊登师生学习成果。对学院“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面向全院教职工征集“三地三摇篮”优秀教学案例3个。
二是落实“铸魂育人”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赴东北抗日联军纪念馆参观。在《吉林警察学院报》开辟“三地三摇篮系列专栏”。组织学院师生4人参加“三地三摇篮”红色故事宣讲团。在2025年度校内教材建设立项评审中,明确“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教材”作为评审关键指标。制定印发了《吉林警察学院深化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实施方案》《2025-2026学年“青马工程班”年度理论学习计划》。
2.大力推动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学院特色发展。开展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制定印发《学院“解放思想、创新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公安部全国公安院校党委书记、院校长培训班精神。制定实施《学院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加快推进吉林公安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九条措施〉任务清单》,按照清单逐一落实。深化改革创新,制定实施了《学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设置了12个二级学院,下放高层次人才引进权限、考核权限、经费资助使用权限和创收收入使用权限。向教育部申报了“国内安全保卫”专业。2025年12月,经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审核,学院获批全国“十五五”省属优质本科高校。已印发执行《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十五五”规划》。
二是深化实战化教学改革。制定《学院与吉林省安厅情报指挥中心警务信息共享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制定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关于试行公安专业学生综合体能技能年度考核的通知》《学生综合体能技能考核任务清单》,修订《学院公安机关实战教官驻校任教管理办法》《学院职称评聘办法》。从2023级公安专业开始调整毕业实习安排,由分散实习调整为集中实习,实习时间确保不少于20周。建设完成学院第二批教学实战案例库,包含35个实战教学案例。开展第二批精品案例教学示范课评选,评选出9门精品案例示范课。1名教师交流至公安机关任职,已制定《学院教师参加业务实践管理办法》,并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3.提高服务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能力水平。
一是深化警学融合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学院与省公安厅共建科创平台工作实施方案》,与省公安厅共建6个科创平台签订共建合作协议,制度公安科创平台建设任务清单。印发《关于制定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设置《公安群众工作(含信访)》必修课16学时,1学分。
二是为公安工作提供智力支撑。修订《吉林警察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中的科研业绩标准,增加与公安机关共建项目及论文、专利及软著、资政报告等成果在评价体系中的比重。设立与公安机关共建专项课题,2026年院级“公安机关共建专项课题”立项11个。已与公安厅研究室、省政协等建立对接点,推送调研、咨询报告。组织建立了院级科研创新团队23个,2025年学院申报各级科研课题307项,立项156项,其中省部级以上81项。
(二)履行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
1.进一步完善“大思政”工作体系。
一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学院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定期专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工作,成立学院网络思政中心。制定印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从教资格准入与退出管理暂行办法》。思政课教师师生比达标。
二是推进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评选院级课程思政示范中心8个,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门。开展教案专项建设活动,在新版教案中独立设置了课程思政设计模块。建立学院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平台,建设1000余项课程思政教学资源。采购《学科门类“课程思政”教育基础》,组织各教学部门开展学习。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学院党委每学期定期研究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评选2025年度“三全育人”先进个人20人。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列入党委宣传部。制定印发《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师德师风常态化教育与监管暂行办法》。
二是严格落实“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要求。制定《吉林警察学院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学院2025年度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3.进一步端正教风学风。
已修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检查实施办法》《课堂秩序管理规定》,开展线上线下检查,将师生着装、警务化管理相关要求作为重点,发现问题现场通报。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针对课堂教学环节开展8次课堂教学联合检查。简化图书借阅流程,纸质图书借阅量较上一年度增加一倍。
4.落实“五育并举”要求。
一是加强对美育教育的重视程度。在《学院党委2026年工作要点》中明确“加强美育教育”,构建“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场馆育人”五位一体的美育工作机制。院长办公会定期听取美育工作汇报,修订印发《学院美育工作方案》,新增美育专项经费。
二是提升学生体质测试达标率。制定实施《学院学生体质测试达标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学生体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开设《大学生健康体适能》选修课,鼓励在体质健康测试中没有及格的学生选修《大学生健康体适能》课程,课程内容涵盖所有体质健康测试项目的训练方法,增加体能专项训练模块。
(三)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方面
1.明晰党委常委会与院长办公会职责边界。
制定印发了《学院学院党委常委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范围清单及负面清单》《学院会议议题材料审核表》,对提交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的议题材料进行会前审核。
2.提升谋大事、抓落实能力。
一是大力推进申硕工作。制定印发《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建设工作方案》《学院申请硕士学位建设任务清单》,成立了学院申硕工作领导小组和申硕办公室。
二是加大校区园区建设力度。经省委编办批复,省人民警察实战训练基地保障中心并入学院,成立了乐山校区管理委员会。2025级2300余名学生已在乐山校区全年开展常态化教学。已起草《吉林警察学院校园建设“十五五”规划》,正在征求意见。
三是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对“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系统总结,未完成的工作列出推进计划,与“十五五”规划统筹推进。加快执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3.保障教学科研投入。
一是加强教学数字化建设。优先安排智慧教室排课教学,将智慧教室使用数据纳入课程类教学成果的评审指标体系。建成智慧教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成智慧教学系统、教务微服务、虚拟教研室、教师发展系统4个系统。开展智慧课程专项建设工作,立项建设院级智慧课程30门。已印发执行《学院信息化建设“十五五”规划》。
二是加大教学科研投入。建立科研平台建设经费预算保障机制。修订完善《学院实验室设备管理使用规定》,对2021—2025年科研仪器设备进行盘点,制定2026年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已印发执行《学院实验室建设“十五五”规划》。
4.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学院党委常委会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就业工作,修订了《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邀请就业指导专家和优秀毕业生举办系列就业指导专家讲座、考研经验分享会等共计4次。邀请90名优秀毕业生担任毕业生就业导师。组织协调长春市公安局面向我院毕业生定向招录辅警,23名毕业生入职;17名毕业生入职“西部计划”。学院领导带头开展访企拓岗,与吉林省安保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共建就业实习基地。邀请企业到校举办就业招聘会。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方面
1.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一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对校园消防管网进行建设,将培训中心单体楼2-5层8个普通门全部改造为防火门。成立工作专班,正在专项办理净月校区3栋建筑消防安全许可证。
二是规范燃气安全管理。制定《学院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定期举办消防安全培训、进行消防疏散演练。
三是优化校园安全设施配置。制定落实《学院监控系统维修方案》,维修和增装摄像头190个。在校园主道安装防冲撞升降柱,预计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严格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
一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对学院党的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加强警示教育,制定印发《“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方案》。畅通反映渠道,在学院官网主页设置“书记信箱、院长信箱、信访举报”三个栏目,提供地址便于师生群众反映问题和信访举报。
二是“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对学院新任职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2.学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做实政治监督。制定印发《学院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建立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台账。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跟进监督。
二是做细日常监督。2025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3次,共自查出廉政风险点426个,建立防控措施473个。修订《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完成了领导干部档案更新工作。
三是做好专项监督。修订印发《学院重点领域监督实施办法》。开展了师德师风、奖助学金、校园信息化建设专项监督,下发《工作提示函》。
3.维护和保障师生权益。
一是维修校园基础设施。完成学生一食堂通风系统改造工程和学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更换第三、第四学生公寓床铺1896张。
二是重视师生利益。完成第三届“双代会”换届工作。出台《关于制定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设置必修课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32学时,2学分。修订《学院“一站式”服务社区管理规定》,依托已建成的“吉警e站”一体化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心理服务。
(六)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班子建设。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制定《中共吉林警察学院委员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5年以来,组织20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党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后进行交流发言。修订印发《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创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2025年集体学习7次,其中外请专家讲座、辅导报告2次,赴红色教育基地教育学习并重温入党誓词1次。
二是发挥班子带头作用。修订《学院听课制度》,制定《学院院领导听课计划》,将班子成员基本听课量设定与其分管工作紧密挂钩,设定刚性约束指标,强化监督与指导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将党委书记、院长和班子其他成员为学生讲授思政课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责报告重要内容。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选优配强领导干部。经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决定,2026年3月31日,学院交流正处级干部16人。5月29日,省公安厅党委审议通过《2026年吉林警察学院选任部分正处级领导工作方案》,选拔任用9名正处级领导干部。学院已制定《2026年吉林警察学院选任部分副处级领导工作方案》,已向省委组织部提交《吉林警察学院副处级干部任前审核报告》,待省委组织部反馈审核意见后将履行选任程序。已启动科级干部配备工作,按照《2026年吉林警察学院科长、室主任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计划选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科级干部,为处级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打好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公安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已印发执行《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五五”规划》。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2025年已完成基层党组织书记选配工作,选配党支部书记16人。2026年3月20日,省公安厅机关党委根据学院内设机构更名情况,批准设立法学院、刑事科学技术学院等9个党总支。2026年3月31日,省公安厅已为学院选任6名党总支书记。2026年5月29日,省公安厅党委审议通过《2026年吉林警察学院选任部分正处级领导工作方案》,决定为学院提拔9名正处级干部,其中3名为党总支书记。
二是规范学生党员发展。修订实施《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向省公安厅机关党委报送2026年度学生党员发展计划,力争全年党员发展指标增加。
(七)落实巡视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方面
1.规范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
修订印发《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对出国境教职工进行行前教育和回国后回访。
2.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制定印发《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从制度上明确高层次人才、公安专业博士引进层次、条件及待遇保障等政策,规范引进程序,严格考核与管理,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推动人才的规范化管理。2026年拟公开招聘39名博士、硕士学位人才。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方面
1.加强“平安校园”建设。
一是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专项办理净月校区3栋建筑消防安全许可证,预计2027年7月底前完成。
二是优化校园安全设施配置。校园主道安装防冲撞升降柱项目,已完成前期安装地点和数量的调研论证,下一步进行经费预算论证,预计2026年10月底前完成。
(二)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选优配强领导干部。已启动科级干部配备工作,按照《2026年吉林警察学院科长、室主任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计划选任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科级干部,为处级后备干部梯队建设打好坚实基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整改进度。制定未整改完成事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坚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到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调度,及时解决整改中的具体问题。定期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报送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
(二)持续深化整改。按照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已经整改完成的适时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开门整改,学院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规定及时公开,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三)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学院党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领导带头整改。加强校内巡察,巡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列入党委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学院纪委加强督导检查,对巡视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部门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6年6月26日至7月16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431-85001017(工作日8:30-17:00);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吉林警察学院办公室;邮编:130117;电子邮箱:wuhao@jljcxy.edu.cn。
中共吉林警察学院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